各系(部)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学院决定成立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。
一、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
1.各专业(部)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教学指导委员会人数,一般由3-5人组成。
2.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(部)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及检查工作。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对本专业(部)负责,同时在业务上接受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与检查。
二、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聘用
(一)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聘任的基本条件
1.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愿意为学院的教学指导工作贡献力量。
2.熟悉国家、省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3.熟悉教学规律,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,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。
4.坚持原则、作风正派、乐于奉献、责任心强、敢于说实话。
5.在职期间教学效果优良。
(二)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聘任程序
1.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,由专业(部)考察确定指导委员成员名单,送学院审核,聘期为四年。
2.在聘期内,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职或解聘申请;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,专业(部)有权解聘。
三、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
(一)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职责
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系(部)主任的领导下,负责本专业(部)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、监督及检查工作,其职责如下:
1.建立健全专业(部)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监督和检查与教学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2.了解专业(部)教学工作状况,对专业(部)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抽查。
3.组织开展专业(部)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,包括开学教学检查、、毕业论文(设计)检查、教学秩序检查、考场秩序检查等。
4.每学期期末撰写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,报院教学科。
5.收集和反馈专业(部)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6.完成专业(部)其它相应工作。
(二)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权利和义务
1.参加专业(部)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。
2.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对干扰和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制止。
3.对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、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其他
1.各专业(部)要及时掌握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工作完成情况,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定期向学院反馈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意见和建议。
2.各专业(部)的教研室、实验室、教师、实验教师均应自觉接受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的工作检查,虚心听取工作指导。
3.聘任期满,专业(部)负责对本专业(部)的教学指导委员进行任期考核。考核结果分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级,合格者可以续聘。
五、报送时间
各系(部)在2022年3月21日前将专业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报送至学院教学科。
联系人:方群玲 联系电话:39216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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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